违建必拆,违法必惩。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建设管理,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筑,5月31日,兴莲乡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协同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水利局综合执法队对官田村陈某某未批先建、占用部分河道违章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乡村干部上户做工作
乡执法人员在前期巡查过程中,对官田村陈某某未批先建行为进行劝阻,先后组织乡村干部,上户做陈某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30余次,并按照法定程序向当事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当事人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为维护相关法律规定的严肃性,严厉打击违建行为,依法组织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工作人员立足实际,清场劝离无关人员,并做好群众安抚工作。随后,执法人员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清理,整个拆除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展开。
拆除前
拆除后
下一步,兴莲乡将始终保持“两违”管控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推进“两违”综合治理,坚持“露头就打、违建必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坚决维护农村宅基地建设管理秩序。(丁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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