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黑龙江哈尔滨讯(记者 王伟 韩同瑞) 近日,在原告邢某起诉哈尔滨市道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服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中,哈尔滨道外区法院立案庭本着忧民便民的工作原则,坚持疫情防控时期立案工作规则,组织干警到当事人居住的小区现场收取诉讼材料并当场予以立案。道外区法院干警在工作中体现的真诚与高效,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好评,展现了司法为民的优秀情怀。
2月12日,道外区居民邢某拨打道外区法院在疫情期间公布的立案值班庭长电话,称其欲到法院立案,希望法院能给予帮助。立案庭庭长杨晓娟详细询问了案件情况,告知邢某起诉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释明当前疫情期间法院已推出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业务,引导其进行网上立案或选择邮寄立案。邢某表示自己与老伴均已年过六旬,不会操作电脑,无法进行网上立案,在目前疫情防控的条件下也无法邮寄立案,而且其起诉案件经过行政机关复议,即将于2020年2月15日届满法定的起诉期限,心情十分焦急忐忑,担心无法如期立案。杨晓娟庭长告知邢某仔细准备诉讼材料,法院会如期为其办理立案登记。
杨晓娟庭长立即向院党组书记、院长蔡天夫做了汇报。蔡院长指示,不能因为疫情防控而耽误群众提起诉讼的权利,要在做好疫情防护的情况下,帮助人民群众快速办理立案。2月14日,杨晓娟庭长组织立案庭李默、孙航、许宁四名干警,佩戴院办公室为立案庭准备的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到道外区康复街9号宏伟小区门前为邢某办理现场立案,当场收取和审核邢某提交的诉讼材料,并决定当场立案。因邢某未带诉讼费,为避免过多接触造成防疫工作不利,杨晓娟庭长决定个人为其垫付诉讼费用,并当日立案分案,真正解决了邢某的立案难题。邢某向法官说明,这起诉讼直接影响其老年生活,因此事导致其上火引发炎症,面部左侧已经肿大。如果立不上案,自己会日夜寝食难安,现在法院能在疫情期间,主动上门收取诉讼材料并现场办理立案,没想到还有如此亲民便民的诉讼服务,真心为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工作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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