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会昌县应急管理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圆满完成46.9万元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市关于冬春救助工作的要求,会昌县应急管理局印发了《会昌县2023—2024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等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突出救助重点。2023年9月下旬开始,会昌县应急管理局指导、督促各乡镇进村入户,对受灾群众逐村逐户进行核查,摸清救助底数,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重点人群救助,根据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数量以及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实行分类救助,优先考虑受灾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对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三是严格发放程序。按照“户报、村评、乡(镇)定、县备案”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严格申请审核、资金分配制度。资金到位后,会昌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立即将救助资金安排分配到各乡镇,并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实施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现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四是资金兑现及时。为尽快落实冬春救助资金发放,会昌县应急管理局在上级救助资金指标下达后对各乡镇的资金申报进度实行日通报制度,实时跟踪掌握各乡镇冬春救助工作进度;截至1月18日,已将46.9万救灾资金发放至2190户3071人救助对象的“一卡通”上,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传达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有效保障了全县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池胜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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