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18时05分,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南大道与沙河大道交叉口东北60米贡江大桥往赣县方向下车辆着火,未发现人员被困与伤亡。接警后,大队迅速出动4辆消防车及21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18时15分,消防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因路段属于高架路交汇处,当时正处下班高峰期,消防救援人员第一时间做好警戒,将消防车跨路斜停,紧接着立刻展开救援。经现场侦查为一燃油小轿车着火,到场时属于猛烈燃烧阶段,现场燃起熊熊大火,并伴有大量黑色浓烟。消防救援人员先出一支水枪,对火势进行压制,避免火势进一步扩大(烧到绿化带);随后再出另一支水枪对着火部位精准打击;18时20分,火势(灾情)得到控制,于是两支水枪交替掩护,对余火进行扑灭。18时25分,火势被扑灭(处置完毕),无人员伤亡。
“刚下高架的时候发现右前轮有火星,我马上靠边停车熄火,撤离人员,紧接着拨打了119。”经询问得知,事故现场为一家三口,车主彭先生带着年近七旬的母亲与七八岁的小孩在往返家的途中,发现车辆起火,火势迅速蔓延,给行驶带来严重危害,于是车主把家人疏散到安全地带,随后拨打了119报警电话。“车辆要进行日常检查,做好维护保养;车上需配备车载灭火器,做到‘小火会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不能长时间驾驶车辆,长途驾驶人员需注意休息,并及时让车辆冷却,这个事情你们也要引以为戒。”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邱日贵对车主提示道。
消防部门温馨提示:驾驶员在行车前要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行车时,要时刻关注车辆自身状态,一旦发生异常,在保证行驶安全的情况下,请及时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并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如果判断车辆火势难以控制时,人员要迅速远离车辆并转移至安全地带,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求助,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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