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陕西绥德讯(郭晋成 张亚娟 杨聂而)5月8日,陕西绥德县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金发放仪式举行。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学生后勤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和全县各行业享受就业学费补偿人员参加。
仪式上,介绍了大学生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资金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工作情况,并为受补偿人员发放了补偿金;随后,两名毕业生代表结合自身经历,对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表示感谢,号召全体受补偿人员扎根基层、脚踏实地,用实际行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据悉,绥德县根据《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陕教规范〔2022〕3号)文件要求,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毕业生个人申报、毕业学校及就业单位认定、各级审核、公开发放等流程,为43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发放81.49万元的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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