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山西讯(郭晋成 郭俐君 张艺凡 )5月18日9时30分许,山西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大交中队民警在上安村路段执勤执法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示意驾驶员靠路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询问驾驶员说自己有驾驶证没有带着,经查驾驶员严某某确有摩托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严某某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扣留机动车、罚款250元的处罚。
上午9时45分许,直属四大队大交中队民警在辖区临安路与纬33路交叉口又查处一辆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张某某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认为骑摩托车路程又不远不会有什么事,就心存侥幸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当交警向其宣讲法律法规后,张某某才承认自己未取得驾驶证,也未申领牌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张某某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以及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扣留机动车、罚款500元的处罚。
无牌无证就像一个人没有身份证明,做事情会少了几分敬畏,而且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的人员中,大多未经过正规培训。驾驶员缺乏相应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易造成交通事故。
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刻不容缓,这是对广大群众生命安全的负责,大交中队民警提醒爱骑摩托车的小伙伴们,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他人的平安出行,一定要按规定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牌照,同时,在骑行过程中要戴好安全头盔,按交通信号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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