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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正安县出台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措施

最高奖5万元

2019-11-18 14:43:16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本网讯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出台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制度,最高奖5万元。

该县规定,凡有下列行为的,均属打击对象,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举报。无证加工、生产烟花爆竹行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严禁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礼花弹;严禁零售经营者向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采购烟花爆竹;禁止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在未经许可、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仍继续销售烟花爆竹;运输烟花爆竹,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公安局提出申请,持核发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使用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并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安全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举办焰火晚会;单位和个人购买烟花爆竹,应当向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店购买,并按产品说明书要求燃放;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将房屋或其他建筑物租借给他人或单位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个体工商经营户未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不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一经查获,一律没收全部经营产品,并从严从重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

正安县要求该县广大人民群众应增强安全意识、法制意识,积极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涉及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活动和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群众实行奖励,对举报查处10件以上—50件以下的奖励2000元;举报查处50件以上—200件以下的奖励6000元;举报查处200件以上—500件以下的奖励10000元;举报查处500件以上—1000件以下的奖励30000元;举报查处1000件以上的奖励50000元(本公告中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包含本数)。

该县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严禁向任何人泄露举报人信息。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为了方便群众举报,正安县公布了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


[编辑:应急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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