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支队联合质检部门和街道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武消宣 摄
武汉,长江与汉江在城中交汇,三镇隔江鼎立。入夜,两江四岸披上了五彩霓裳,高堂广厦,车水马龙。
位于汉口姑嫂树路的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武汉市支队机关大楼灯火通明,值班人员还在办公,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不时能看到正在夜查的身着“火焰蓝”的消防监督员和派出所民警,在居民小区里,巡逻的义务消防员不时拿起大喇叭提醒居民注意防火防盗。他们一起在为这座城市“守夜”。
2018年11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式成立。
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立足我国国情和灾害事故特点、构建新时代国家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举措。
面对改革转制后的新形势、新问题,武汉市支队秉持训词精神,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破解基层火灾防控难题,开辟了防火工作的新局面。
派出所对消防违法行为不再有处罚权限,震慑力如何保障?
委托执法破难题
70%的火灾都发生在“十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以前,武汉市派出所共有1500多人,负责对“十小场所”、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消防救援队伍转制后,原公安消防部队由公安部整体移交应急管理部。这项工作,公安派出所还干不干?如果不干,谁能干?
这一问题摆在了武汉市支队领导班子面前。“我们支队负责防火工作的只有180多人,而消防中队是战斗单位,让他们承担全部的防的任务,并不现实。”武汉市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罗洪波说。
于是,武汉市支队主动作为,商请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警消联动”机制,构建了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派出所的三级“警消联动”实体化组织架构,组建了联动队伍。2019年3月15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批转了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建立“警消联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9年4月23日实施的新《消防法》,对第70条进行了修改,规定“除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的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决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派出所对很多消防违法行为并没有处罚权限。
“我们分析执法数据后发现,行政处罚量多的执法单位,其辖区内的火灾形势相对平稳。如果公安派出所只检查,而没有处罚手段的话,打击震慑力就会减弱。”罗洪波说。
这一担心并非没有依据。新《消防法》实施后,武汉市公安派出所关于消防违法行为的警告、罚款和拘留的3个指标下滑不少,全市社会面火灾形势也变得不稳定了。
“违法行为得不到打击,一段时间后还会形成破窗效应。”罗洪波说,“当时,市公安局的领导很着急,支队的领导也很着急,双方坐下来一起研究,必须要破解这个难题,赋予公安派出所执法的权限。”
但是没有现成的法律规章,如何落实呢?
“开始的时候,法院、检察院和司法局对于消防工作的执法主体和模式不是很了解。检察院提出,派出所是否可以作为被委托的对象?公安机关则提出,行政机关能否作为被委托主体?没有上位法的支撑怎么进行委托?事情推进得很曲折。”武汉市支队防火监督处法制科助理工程师叶松竹梅说。
七八月的武汉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叶松竹梅每天白天跑公安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政法委进行解释、协调,晚上查资料,研究,写材料,针对其他部门提出的问题找法律依据,经常工作到半夜,第二天再去沟通反馈。
“那段时间特别忙,我有时候要先回家哄睡了孩子,再返回单位加班。”叶松竹梅说。
最终,经多方协调努力,武汉市支队通过书面委托的方式将消防救援机构行使的消防行政处罚职权委托给公安派出所。武汉市公安局于8月23日下发了《武汉市消防行政处罚委托实施细则》,从委托范围、审批权限、应诉复议等方面对公安派出所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的工作模式和程序进行了规范。
“‘警消联动’机制的目的就是减少火灾起数,就是在服务人民中传递党和政府温暖,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是在训词精神的感召下,消防部门才能破除万难建立‘警消联动’机制。”罗洪波说。
企业领导不重视、隐患整改速度慢,如何推动?
部门联动“打配合”
“小区里的电缆井外面怎么封堵是合格的啊?电缆井里有桥架的用不用塞?”10月15日,在水果湖派出所放鹰台社区警务室,民警与武汉市支队武昌区大队消防监督员魏雪蓉就电缆井封堵问题进行了一番沟通。
近期,武昌区正在开展居民小区的电缆井封堵工作。派出所和房管局一同开展检查,街道办事处配合督促。消防监督员排查封堵情况,发现问题通知辖区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以及房管部门。
这样的联动“打配合”解决了很多问题。
近日,武昌区公安分局东亭派出所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家幼儿园厨房顶使用了泡沫彩钢板。按照新的标准,此类彩钢板材料是不合格的,属于易燃材料。于是,派出所和消防部门都对该园下了整改通知。由于该园厨房面积很大,整改起来耗时费力,该园没有及时进行整改。
为了不影响幼儿园学生正常上课,消防部门抓住“十一”假期,在放假前一天连夜对幼儿园进行了临时查封。该幼儿园在此地经营多年,辖区派出所与幼儿园所属企业的领导很熟悉,派出所就联系到了该领导,把领导请了过来,问题很快得到了整改。
“派出所民警和社区的网格员对企业往往很熟悉,所以督导的过程中,如果由派出所民警出面沟通,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打配合’,解决问题更顺利。”魏雪蓉说。
“在之前的执法中,派出所只有作出500元以下罚款的权限,但对于一家单位来说,500元只是个皮毛,力度不够大。”武昌区公安分局东亭派出所徐东社区民警程俊说。
《实施细则》针对派出所处罚权限不够的问题发力,提高了派出所的处罚上限。同时,针对派出所执法过程中进行大额罚款时,在取证、询问、制作案卷等流程不熟悉的问题,消防部门对派出所民警开展了面对面的培训和指导,并利用法条、执法模板等进行教学。
点多面广的街道社区防火工作不好管,怎么破解?
铺设社区防火网
一年前,武昌区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家大型外资超市存在消防隐患,但进行整改需要改变超市的格局,要花费十几万元,而且这家超市有改建成写字楼底商的计划,因而不愿整改。消防监督员每次去超市商谈改造事宜,负责人都推脱说,一年内就要拆迁,不能配合整改。
国庆节前,武昌区大队联合商务局、街道办事处开展联合执法,并请商务局的主要领导出面,再次来到了这家超市,督促整改,这引起了超市总部的重视,专门派人来到现场,承诺整改。
“原来几乎是单打独斗,转制之后得到了很多助力。”魏雪蓉说,“转制之前,公安部门主导检查,我们有什么困难都找公安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联系不多,现在我们跟街道社区、行业部门联系更密切了,联合执法更多了。”
在训词精神的指引下,武汉市消支队不断探索,如何与老百姓贴得更近、联系更紧,把消防救援工作厚植于人民群众之中。
今年6月,武昌区水果湖街道的东亭小区一间私房发生火灾,社区义务消防队迅速赶到现场,街道工作人员也迅速赶到现场疏导交通,以保证消防车能顺利进入小区。同时为避免火灾影响过往人群,他们将附近被大火点燃的树枝剪断。在大家的合力下,消防救援队得以及时将大火扑灭。
街道社区的防火工作点多面广、很琐碎,做得怎样,往往在细微处见力道。
小区内,居民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较为常见。现在,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可以通过社区网格员了解居民情况,给居民做工作。没有效果,还会联系物业、民警对违规的住户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果依旧无效,消防部门会联合街道、公安、城管强行清除。
消防部门联合多个部门一起行动,有效推动了防火工作的落实。“转制之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派出所、消防和社区之间的联系多了,消防部门对我们社区义务消防队和网格员的拉动和培训多了,工作开展更顺畅了,管理和检查力度更大了,处置更有力了。”武昌区水果湖街道办事处公共安全办公室肖远康说。
水果湖街道每个小区都设置了义务消防队。近期,武昌区大队正在对武昌区所有的义务消防队进行拉动,不打招呼,直奔小区,对义务消防队点名,检查义务消防车是否能及时到达现场,设备情况是否良好。
“原来很少拉动街道的义务消防队,转制之后,跟街道接触多了,现在我就敢跟肖主任说,今晚要拉动一下咱们街道的义务消防队。”魏雪蓉说。
现在武昌区水果湖街道每个社区还建了巡逻群、火警群等多个微信群,群里有辖区的消防监督员、街道社区的负责人、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员巡逻或是处置火情之后,都会在群里进行反馈。同时,消防部门每年还会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比武。
“我做消防监督工作已经十年了,原来我们就是负责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转制后就不同了,我们社会面的防控工作更多了,跟街道社区、行业部门联系更密切了。”魏雪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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