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榆林讯(郭晋成 通讯员 刘涛 刘祥)近日,绥德县四十里铺镇祁家沟村会议室内响起热烈掌声,全体村民代表一致同意以集体经济为本村符合条件的180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每人补贴300元。这180名群众也是绥德县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政策试点的首批受益者。去年底,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向全县15个镇印发了《关于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政策依据、制度框架、方法步骤,并将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工作写进了2024年的重点工作计划。今年以来,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通过召开座谈会议、实地考察调研,摸底掌握全县15个镇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方式、发展状况,最终决定在四十里铺镇祁家沟村率先开展试点工作。
图为: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刘祥)
祁家沟村辖2个自然村,共6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270户685人。试点开始后,村“两委”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按照先个人缴费后集体补助的要求,商定集体经济收益用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办法和对象。9月底,四十里铺镇农村经济经营收益台账显示,祁家沟村集体经济收益48.12万元,根据年初商定,为今年已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180名参保人员,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共补助资金5.4万元。
祁家沟村村民姬存强高兴地说:“本来个人缴费就有政府补贴,现在又有村集体经济补助,以后养老金就更多了。”集体补助是除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之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重要的筹资渠道之一,直接关系着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养老金水平的高低。根据政策规定,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事业资金可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可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目前,绥德县其他乡镇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也在积极推动。“下一步,将持续推进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工作,增加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水平,让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工作在全县遍地开花,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参保群众。”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刘维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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