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威宁讯:根据轻罪案件数量占比越来越高的形势变化,威宁县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关于促进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要求,以轻罪治理中心为载体,以制度机制为规范,探索建立大数字应用集成平台,不断推动轻罪治理实质化、体系化、可视化,着力提升刑事检察新质生产力。
轻罪治理中心挂牌
搭建载体,推进轻罪治理实质化
轻罪治理中心,是发挥治罪和治理有机结合的重要载体和枢纽。2023年以来,该院以侦协办为基础,有针对性地完善职能职责,着力做好轻罪案件繁简分流、纠纷调处、高效办理等各项工作。2024年3月27日,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挂牌成立威宁县轻罪治理中心,成功推动司法机关间由“各行其是”向“综合履职”转变,为轻罪治理实质化提供了基础载体。
公安执法办案中心、侦协办、法律援助工作站、速裁法庭、人民调解室一体建设
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整合侦协办与轻罪中心人员及职能,重新调配2名检察官、2名助理及2名书记员,由专职委员带办案组常驻,全面负责相关工作,切实改变前期治罪与治理相对独立的工作模式。
强化外部沟通协调。积极协调公安、法院、司法等相关单位,在原有人员派驻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完善软硬件设施条件,将轻罪治理中心打造为集公安执法办案中心、侦协办、速裁法庭、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民调解室五位一体的“一站式办案中心”,公检法司共同出台《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办理意见》,有效提升工作时效性,2023年来适用速裁程序办案496件,速裁案件办案时效平均缩短5日,如我院受理的訾某文交通肇事案,受理后次日即成功办结。又如,公检法诉讼程序紧密衔接,一站式办案中心8月7日一次性审判轻罪案件7件,庭审平均用时约10分钟。
审判轻罪案件7件
用好沟通会商机制。针对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单位进行会商,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原则,杜绝推诿扯皮,确保案件质量,我院提起公诉的轻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涉检信访零进京、零赴省。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优秀立案监督案例,并曾有一例正当防卫案入选最高检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优秀立案监督案例
创新机制,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化
2022年来,该院围绕轻罪案件办理情况,在全省、全市创新性地会签出台一系列制度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公益服务会签仪式
以智能监管有效推进轻罪非羁押诉讼。以智能监管有效推进轻罪非羁押诉讼。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对非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佩戴电子手环监管工作意见》,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家制度性地实现对非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佩戴电子手环进行“云”监控,2022年来,共对124名轻罪犯罪嫌疑人使用电子手环,截至2023年底,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22.56%。
以公益服务提升不起诉案件教育惩戒效果。以“不起诉+公益+公开听证+法治教育”为核心,与县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会签了《拟相对不起诉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家以制度化推行轻罪案件社会公益服务考察,在全省检察长会上获交流。《办法》试行以来,将60余名拟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引导担任社区志愿者,参与反诈宣传、交通协管、山林巡护等公益服务共计2400余小时。
以公证提存提升轻微刑事案件社会治理效果。针对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因双方矛盾激化等原因而导致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等情况,于2023年年初与法院、公安局和司法局联合会签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促进诉源治理。《制度》试行以来,共向提存保证金共80.9万元。如杨某某、夏某某非法采矿案中,对造成的矿产资源破坏损失价值和生态修复费用进行公证提存,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确保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证据收集指引会签
以规范指引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会签出台《常见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进一步规范常见的盗窃、故意伤害、强奸、危险驾驶、帮信、掩饰隐瞒等几类常见犯罪证据收集标准,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以辩护全覆盖强化轻罪案件外部监督。在“两高两部”《意见》出台之前,创新性与县司法局正式会签《威宁县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实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随后又与县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全省首个《适用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三方协商机制》,通过三方量刑建议协商,有效强化案件办理外部监督。
以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联合政法委、公法司、教育等11家单位联合在全市率先出台《威宁县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的工作机制》,设置三章30条具体措施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予以规范干预矫治。同时,联合民政、团委、教育等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落实强制报告人员奖励制度,已对16名旅馆、老师等进行奖励。办理的顾某甲保护救助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李某某强奸案入选最高检等六部委落实强制报告公开发布典型案例且排序第一。
集成平台,推进轻罪治理可视化
数字检察是轻罪治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威宁县院结合已出台的相关制度机制,配套采购或研发了非羁押电子手环云监管系统、不起诉志愿服务考察平台等数字监管的集中应用平台,有效实现对非羁押犯罪嫌疑人、公益服务嫌疑人的实时监管、评价反馈,巩固制度机制运行效果。
配套研发非羁押电子手环云监管系统。通过对非羁押嫌疑人、被告人位置信息的实时监控、设置电子栅栏等,保障非羁押监管意见落地生根,2022年以来,共通过系统对124名非羁押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管,无一脱管。
搭建不起诉志愿服务考察平台。与县社会工作部、司法局联合选取社区作为公益服务基地,以数字化手段实现对犯罪嫌疑人开展公益服务位置、时常、效果等的实时监管和评价反馈,提升监管时效性,减少现场调研、查看等人力物力投入。
自主研发行刑反向衔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数据与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数据对比,发现遗漏的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线索,依法以检察意见方式无缝对接行政机关,精准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应被不起诉人依法合理进行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实现行刑有效衔接,确保公平公正,应罚尽罚,续写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通过模型对比筛查发现应当进行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线索50余条,向涉及部门制发检察意见21份,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应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数据赋能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效果初显。
构建轻罪治理工作图鉴。深入梳理辖区轻罪案件具体情况,构建轻罪治理工作图鉴,并以此为基础,集成相关数字应用平台,形成轻罪治理可视化工作平台,做到工作情况“一眼可见”,线上衔接“一步到位”。
善于总结,推进轻罪治理品牌化
完善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威宁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善作善成,久久为功”的轻罪治罪和治理工作理念,结合市检察院“枫行毕检”轻罪品牌相关要求,以打造“盛宁-致远”轻罪治理品牌为统领,一体统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威枫细语”、打造典型案例的“知行案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守未联盟”、深化调研成果的“检研献策”、加强检察宣传的“检花说”等品牌齐头并进,全面总结轻罪治理工作经验,让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工作成效“做得好、看得见、推得出”,形成既有区域特色,又有广泛普适性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轻罪治理综合化品牌,效果十分明显。
2023年,“盛宁-致远”轻罪治理品牌统筹的“威枫细语”控申品牌工作获贵州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统筹的“知行案鉴”案例打造团队6件案件获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约占全市1/2;统筹的“守未联盟”品牌工作获2024年贵州省三八红旗先进集体,成建制引入5名司法社工常驻协助未检工作为全省首创并获法治日报评为“2023年法治创建创新案例”;统筹的“检研献策”品牌2023年来,获省级以上征文获奖、论坛收录累计80篇,团队主持或参与的课题获立项12个,采用数、课题立项数均处于全省基层院第一;统筹的“检花说”品牌荣获最高检“两个一百”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年度新锐奖”“全国检察微信三十佳”等。(孔尧 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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