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发挥执法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高企业遵法守法意识,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公布3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执法案例。
案例一:某集团有限公司对“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违法案
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住建局检查组于2023年4月27日在定南县中医康复医院建设项目开展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对“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施工现场危大工程辨识不清,已实施高陡边坡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
改公司违反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三十五条条款,以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为证。定南县住建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三十五条条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张某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案
2023年5月8日,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群众来访举报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等情况记录》到实地进行核查,经现场核查举报的场所为定南县洪宇竹木再生制品厂,发现张某某在该厂内进行电焊作业,未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张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并结合《江西省消防救援机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试行)》,给予张某某处罚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陈某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输经营案
2023年5月19日下午,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在定南县修建高速出口路段实施开展道路旅客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16时20分时,执法人员对一辆赣D***小型普通客车依法进行拦停检查,经调查询问,车上有6名乘客,均不认识司机,当事人陈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无《道路运输证》又无法提供其他有效道路旅客营运证明。调查取证中发现,当事人陈某某在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行为。
陈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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