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安全网宜昌讯(通讯员 黄丽华)“《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施行后,乡镇派出所在办理公安机关撤销的案件和新发不予立案的案件时,是否存在撤销不符合撤案规定现象,是否存在新发但未予立案案件对立案必要性是否系统研判......”
3月初,五峰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对全县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规范办理进行了监督检查。
202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意见》后,五峰县检察院积极履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危险驾驶案件“撤销案件”或“不予立案”等情况。
经充分沟通意见和制定工作方案后,联合检察小组随机深入到该县8个乡镇派出所和县交警大队,通过询问、查阅资料、线下查看卷宗、线上查询案件等方式,共研判“不予立案”案件8件、“撤销案件”案件16件,确保符合新规定的执行标准和要求。
“对于基层来说,如何在新旧规则衔接期公正妥善办理醉驾案件是一个新命题。”该县办案民警说道:“经检察机关现场指导、专项研判,让案件办理程序更规范、要求更明确。”
该院还与县公安局建立了沟通联络和常态化协作机制,及时互通信息,相互监督制约,解决办案中的堵点、难点,确保依法、规范、高效执法。
“《意见》的施行为醉驾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新的抓手和思路,后续我们将依法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坚决做到案件办理不错不漏,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驾护航。”该院检察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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