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11月13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七次会议,就《自治县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论证。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忠勋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文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五峰卫健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了《条例》(草案)起草的必要性、依据和主要内容,与会人员就《条例》(草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等相关问题进行论证,各自从专业角度对《条例》(草案)中的相关条款内容、文字表述、逻辑关系等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提高民族立法质量要做到“五个把握”。要把握好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在党委领导下开展,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要把握好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工作;要把握好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律制度中;要把握好人大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防止立法中的利益偏向,在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基础上作出科学决策;要把握好法治统一原则,坚持依宪立法、依法立法,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和质量,推进我县立法工作上新水平。(赵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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