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刘楠)8月24日12时许,辖区一村民带着一只酷似“啄木鸟”的小鸟来到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克州边境管理支队乌恰边境管理大队膘尔托考依边境派出所萨孜村警务室找到值班民警寻求帮助。
据了解,该村民在辖区广场附近遛弯儿时发现受伤的鸟,因为长得不太像寻常见到的鸟,觉得有可能是保护动物,就带到了警务室。民警在了解情况后,仔细观察了这只鸟,发现它长着近5厘米长的尖嘴,爪子细长型,头部及前半身羽毛为褐色、淡黄色相间,背部羽毛为灰色,因右眼和翅膀均有伤无法飞行。考虑到它需要及时救助,民警立即对小鸟进行了简单的处理和包扎。随后,林业站工作人员赶到警务室,经过辨认,确定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鹭幼体,目前,该草鹭已移交至野生动物保护站做进一步观察治疗,待其伤势痊愈后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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