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河南讯 (姜永海 王晓培 姜泽俊)近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依法签发辖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当事人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依托法律援助力量,为受害妇女筑起坚实法治防线。
7月中旬,石龙区居民张女士(化名)因长期遭受丈夫打骂,身心遭受侵害,前往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第一时间指派擅长家事纠纷的王娟娟律师承办该案。结合家庭暴力易反复的特点,承办律师迅速收集当事人诊疗病历、公安接处警及处罚记录,深入社区走访核实情况,固定完整证据链条,协助张女士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法院经核查认为,家暴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依法向施暴者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明令禁止其实施家庭暴力。
本次保护令签发,是法律援助与司法机关联动抵制家暴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平顶山市石龙区将持续畅通群众维权渠道,加大反家暴普法宣传力度,依靠法治手段守护群众人身安全,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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