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近日,兴国县兴莲乡组织47名党员干部、机关年轻干部及8个村的村党组织书记前往兴国县龙口镇睦埠村刘启耀纪念馆,开展了一场意义非凡的现场教学活动,从红色历史中汲取精神力量,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活动中,党员干部们怀着崇敬的心情走进刘启耀纪念馆。随着讲解员声情并茂的讲述,“腰缠万贯讨米人”刘启耀的感人事迹徐徐展开。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时期,刘启耀身负党的经费,即便在饥寒交迫、颠沛流离之时,也始终坚守原则,宁可讨米度日,也不动用分毫公款。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忠诚、清正廉洁的崇高品格。大家认真聆听,不时驻足凝视馆内陈列的珍贵文物,仿佛穿越时空,与革命先辈进行着一场深刻的精神对话。
此次现场教学的刘启耀故居不仅是对革命先辈的缅怀之所,更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廉洁文化的生动课堂。通过实地参观,党员干部们深切感受到,刘启耀的廉洁精神,跨越岁月长河,依然熠熠生辉,为新时代党员干部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供了鲜活的榜样。
参观结束后,参与活动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深受触动。党员黄冬梅同志感慨道:“刘启耀同志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始终坚守廉洁底线,这种精神令人敬佩。作为新时代的干部,我们更应严格要求自己,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此次现场教学活动,是兴莲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沉浸式的学习体验,让大家在红色文化的熏陶中,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意义。下一步,兴莲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刘启耀等革命先辈为榜样,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清廉的形象,投身到工作中去,为乡村振兴事业贡献力量,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让廉洁之风吹遍兴莲乡的每一个角落。(杨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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