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调动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性,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山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公布第二批5起住建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5年5月,济宁邹城市住宅建筑有限公司铁合金厂腻子工刘某某,在工作中,发现铁合金厂c区4#楼地下室积水,抽水作业时将连接水泵的插排放在地面木板上,存在较大触电风险,随即进行了报告。公司安全环保科立即组织了现场核查,情况属实。安全环保科要求项目部立即停工整改,并对该施工区域进行了复查验收。事后,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500元奖励。
案例二:2025年6月,山东汇资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员工,在开发区某建设项目12#楼巡检时,发现塔吊附着拉杆丝杠弯曲,立即通知塔吊司机停止吊装作业,并将问题汇报给现场负责人。经核实,塔吊附着与结构主体连接处存在缝隙导致丝杠弯曲,存在安全隐患。现场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更换了丝杠,消除了安全隐患。事后,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500元奖励。
案例三:2025年6月,滨州市沾化诚信建筑有限公司木工刘某,在工地施工时,发现4楼上下两层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立即向现场专职安全员报告,安全员立即安排人员恢复电梯井口防护,并全面巡查了整个项目的电梯井防护。事后,项目部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800元奖励。
案例四:2025年8月,济南长裕家兴燃气站员工穆某某在进行充装作业时,发现充装秤与充装胶管连接处有轻微漏气现象,立即关闭烃泵,暂停充装并关闭阀门,对漏气点进行排查。通过排查确认漏气原因为紧固螺丝松动引起,紧急对漏气点进行了紧固,因处置及时,避免了事故发生。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规定,给予该员工200元奖励,并在晨会上号召公司全体员工学习。
案例五:2025年6月,邹平市嘉睿燃气有限公司开发运营部李某,在整理核对5月份用气数据时,发现柏家村一用户当月用气量较4月份出现显著增长,经反复比对用气数据,确认数据存在异常,李某随即向公司报告了该情况。公司立即安排人员赴现场调查,发现该户于5月更换了燃气灶具,经现场检测,发现金属波纹管与灶具连接处漏气,安检人员对该用户漏气问题进行了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事后,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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