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川省广元市按照“党政同责、部门同向、市县同步”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月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履职管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工作措施落地,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连续59个月保持较大事故“零控制”。
报送范围全面覆盖
2023年12月,四川省广元市安委会印发《关于定期报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的通知》,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计105人全部纳入报送范围,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电子档案,按要求每月报送履职情况,以“责任制+清单制+信息化”模式对市、县两级领导干部进行全覆盖管理。
同时,制定《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及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使职责更细、责任更明。印发《广元市党政领导干部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2024年度工作任务55项,将组织会议、督导调研、协调解决问题、分析研判生产形势、参与指挥事故处置等工作全部纳入履职通报范围,进一步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
发现问题全面整改
“在5月份安全防范综合督查工作中,全市共发现19家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19个乡镇(单位)存在47个问题隐患,均为一般事故隐患。有关县(区)、广元经开区要及时将问题隐患交办相关责任单位,督促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销号。”在《2024年5月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工作情况的通报》中,问题隐患清单也一并发出。
“每月定期收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同步收集领导干部开展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四川省广元市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6月,已印发通报5期,发现各类问题隐患318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项,一般事故隐患315项,3项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整改率100%;一般隐患已整改286项,正在整改29项,整改率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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