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四川省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泸州市应急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这是全省应急管理系统首份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措施》围绕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企业信用生态、当好企业“服务员”、护航企业安全发展等5个方面内容,打造“一泸好办”“一泸检查”“一泸守信”“一泸惠企”“一泸护安”等一揽子亲商惠企品牌,提出19条具体措施,旨在以高水平安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面,《措施》坚持“审批不见面”或“最多跑一次”原则,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路。减少行政许可事项,推动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缩减65%。对于规模较小、危险程度较低和工艺路线简单的建设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办理,减少审批流程,推动项目尽快开工。企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时,行政许可事项主要申报材料齐全即可进入审查程序,对于新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暂未取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等情形的,由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即可“容缺受理”。
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措施》要求明确厘清检查权源依据,建立检查主体、人员、事项“三张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对于确需开展的非执法类督导调研,严格事前备案。要求优化检查行为方式,对能通过信息化系统远程检查、书面核查等方式监管的,原则上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加强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检查,逐步实现未经备案的检查一律不准开展,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推进柔性监管执法,根据包容审慎原则,分类建立行政执法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事项“五张清单”;推行“告知性”执法,执法前5个工作日向企业送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事先告知书》;加强执法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
在优化企业信用生态方面,《措施》要求全面推行“三书同达”提醒服务,帮助企业加强信用风险管控,降低“失信”成本;要求推进证明替代“便捷办”,提升经营主体办事便捷度;要求推动信用修复“高效办”,提升企业信用修复效率与便捷性。
在惠企服务方面,《措施》提出要动态公布城市机会清单,及时发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开展“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服务,建立分层分级联系企业制度,按月收集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困难。常态化开展帮扶式指导,并要求严格区分帮扶指导和执法检查,不得以帮扶指导之名行执法检查之实。
《措施》还聚焦护航企业安全发展,就充分利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企业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等方面作了部署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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