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邹城市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精准执法和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今年以来,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标准提升行动宣贯44次,宣贯培训3144人次,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400项,其中部门检查189项,企业自查211项。
强化一个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运用的主动性、自觉性,全面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严格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根据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为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提供有力保障。
立足两个抓手,保障贯彻落实。抓实领导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人逐一督促分管领域行业部门全覆盖学习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依据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研究制定本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依据、处罚标准等内容,切实推进照单履职、照单执法。抓严督导检查。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贯作为三年行动年度重点任务,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常态化推进、重点化考核。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把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督导企业学好用好判定标准,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聚焦三种模式,常态宣传学习。聚焦专家培训。邀请专家对安全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重点岗位员工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全覆盖开展判定标准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掌握能力。聚焦企业学习。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和安全管理人员带头学习,深入掌握判定标准,对照标准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识别和有效整改,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运用“晨会”等制度,做到“逢会必讲安全、履职必抓隐患”,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聚焦执法服务。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说理式”执法检查,将督导检查与宣贯工作深度融合,突出督导检查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坚持逢执法必宣贯、逢执法必教育、逢执法必普法,“手把手”指导企业对照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引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从源头上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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